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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扩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6-13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扩大本科院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限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2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 [2010]80号)文件精神,在政策允许扩大副教授资格评审的学科范围(不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增加科研(不含高校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资格、高级实验师资格评审权限的范围内,我校将进一步申请扩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拟申请学科

目前,我校已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论经济学、法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哲学和新闻传播学等14个一级学科的副教授评审权。根据我校学科布局的实际情况,拟再申报社会工作(法学院负责)艺术学(艺术学院负责)2个一级学科的副高级资格评审权。

二、申请材料及时间

拟申请一级学科副高级资格评审权的二级学院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关于申请(扩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的报告1份,主要介绍该学科的发展情况、建设成效,现有师资队伍的力量,负责该学科副高级资格评审的现有条件和水平分析;

2、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相关学科申请表1份(附件1);

3、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下设学科评议组组成成员简表1份(附件2);

4、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及下设学科评议组专家库汇总表(附件3)。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将所有书面申请材料及电子文档于622日前上交人事处(szgl@zufe.edu.cn),逾期不受理。

 

附件:

1. 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相关学科申请表

2. 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下设学科评议组组成成员简表

3. 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及下设学科评议组专家库汇总表

 

                                                          人事处

20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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