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0〕97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确保我校2010-2012 建设规划和2010 年度项目申报材料的质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同时请各二级学院抓紧时间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和各建设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布署,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并指定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编报。把各项具体工作做实、做细,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申报材料。
二、建设要求及内容
本次申报应着力于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科学构建学生科研能力培养体系与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各二级学院应结合专业特点、人才培养目标等实际情况,申报一些符合如下条件的项目。
(1)支持学生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及培养学生科研实践能力的实验平台建设;
(2)支持工科、工程教育专业校内共享的工程训练中心建设;
(3)支持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以实现“产、学、研”结合为目标的学生开放创新实验(实践)基地建设;
(4)支持校内的专业实践基地建设。
三、预期开支范围
设备购置费、教学软件购置费及基地建设所必须的环境条件改造费(环境改造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
四、项目资金安排原则
择优促优、突出重点、扶持特色,本次申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五、第一阶段要求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第一阶段的申报工作,以形成项目的基本思路、基本框架为主。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主要内容、资金安排,预期效益等,字数控制在500以内。详细的设备清单、软件采购等细节数据可暂时不填。具体要求见附件一。附件一请二级学院在6月3日下班前交到教务处129办公室。
联系人:朱旭明,联系电话:8755766,E-mail: xm@zufe.edu.cn
六、第二阶段要求
第二阶段,经过学校讨论研究后,决定拟建设的项目需根据《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010~2012年项目建设规划书》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按照附件二所列的提纲,填报材料。第二阶段材料上交的时间6月7日。
1. 项目申请书.doc
2.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规划设规划.doc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