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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深入开展“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0-07-06 点击:

按照《关于印发<中共浙江财经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院党【201028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重点,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发扬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精神,深入开展“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上下功夫,使学校各级基层党组织成为育人成才、创新创业的先锋,使教职工党员成为党性坚定、业务精良、为人师表的先锋,使学生党员成为理想远大、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先锋,为深化实施“质量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的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加快建设浙江财经大学步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推动校院教育改革创新,提高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争取早日建成特色鲜明的财经大学的生动实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学院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服务和推动学院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2.以人为本,促进和谐。进一步落实“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科学理念,关心师生成长,关怀党员发展,关注群众诉求,不断提高教师党员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学生党员成长成才的内在动力。

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紧密结合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学院中心工作、促进学院科学和谐发展结合起来,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升干部和党员的服务能力与水平结合起来,与深化作风建设年、庆祝建党90周年等活动结合起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推进。

4.开放民主,注重实效。立足本职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把让师生员工满意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广大师生的实际需要出发,切实为师生办实事,努力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主要目标

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要从学院实际出发,在总体部署上与学校发展大局相呼应、在工作部署上与学校中心工作相协调、在机制体制上与学校科学发展相适应,务求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强大力量,使党员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成效进一步凸显,从而在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具体实践中真正取得实效。

1.推动科学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将党的建设优势转化为学院科学发展优势,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2.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内容方式,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总支领导核心、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学院各项建设发展。

3.服务师生员工。进一步增强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畅通意见反馈渠道,不断改进作风,密切与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

4.促进学院和谐。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师生思想状况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党组织、党员主动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的意识明显增强。

通过努力,到2012年,培育一批育人成才、创新创业,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党员群众的业绩比较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培育一批党性坚定、业务精良、为人师表的优秀教职工党员和一批理想远大、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党员。

三、主要内容和步骤

根据校党委安排,学院本次创先争优活动要以学习实际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主要内容,重点种好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长才三方面工作。

1、服务学校发展。要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这一核心,教育引导和发动全体党员带领广大教职员工,解放思想,分析问题,深化改革,推动工作。全体党员要结合自身教学科研管理岗位,践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岗位,服务学校发展。

2、服务社会进步。要主动适应浙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新形势,充分发挥学院在智力、科研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发挥法学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的特长,力求为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发展需求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我院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3、服务师生成长成才。要牢固树立“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为师生服务的意识。以全员岗位聘任和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契机,努力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大教学、管理和服务等人员的培养力度,着力加强师资和人才队伍建设;要以进一步做好招生就业工作为基础,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学生日常管理和成长成才的体制机制,真正提高学生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健全党内关爱机制,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党员的荣誉感、归宿感、责任感。

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创先争优活动历时两年半时间。从现在开始到20116月,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专题,在搞好动员的基础上,通过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师生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从2011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专题,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四、主要措施

围绕“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这一重点,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学院将在党组织和党员中扎实开展“三大专项行动”。

一是在教职工党员中组织开展“关爱学生、助推发展”行动。引导广大教职工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凝聚到培养学生、促进学校发展上来,自觉提高教学质量,着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在健全完善综合导师制的基础上,建立党员导师制和教工党员“三联系”制度(即每一名教师党员联系1个学生班级、1个学生寝室和1名以上困难学生),对学生的思想、学习、就业创业等提供更多的热心关怀和悉心帮助,引领并强化全员育人的浓厚氛围。鼓励教工支部与学生支部联合开展活动,每个教工党支部每年至少与一个学生党支部搞一次联合活动,对学生党支部进行帮扶,促进教工党建与学生党建的互促联动。

二是在学生党员中组织开展“求真知、强责任、作奉献”行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服务社会,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示范岗、设岗定责以及结合支部生活、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1+1”活动(即每一名学生党员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志愿者服务)等形式,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公寓”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激励广大学生树立远大志向,掌握过硬本领,努力为学校建设和社会发展争做贡献。

三是在基层党组织中组织开展“三化四有”创建行动。以“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人性化服务”为总抓手,按照有一个健全的服务网络、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每两年有一次主题鲜明的支部建设创新活动、有满足党建需要的活动场地和经费保障的标准要求,通过深化实施《浙江财经学院党总支考评办法》、《浙江财经学院党支部考评办法》,进一步加强管理考核,努力构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校院两级党校和“党员之家”等,整体提升基层党组织综合建设水平,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围绕“三服务”要求,以推进“三大专项行动”为核心,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深化作风建设年等。进一步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服务机制;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能力,积极创造条件,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服务搭建平台;以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服务型党员干部队伍。在党支部中积极开展“创建先进基层组织”活动、在教职工党员中积极开展“争做育人标兵”活动、在学生党员中积极开展“争做成才表率”活动,把创先争优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         党支部积极开展“创建先进基层组织”活动

教工、学生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好做好支部建设工作,结合学校下半年将举行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先进基层组织”活动。学院党总支组织开展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估,通过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二)         教职工党员积极开展“争做育人标兵”活动

教职工党员要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成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标兵。教师党员要坚定理想理念、树立良好师德,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并能结合专业优势,将专业知识服务于实践,提升于实践,创新于实践;管理岗位上的党员要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依法行政,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结合学院工作任务和目标,设置紧扣活动主题的“师德示范岗”、“育人示范岗”、“教学示范岗”、“科研示范岗”、“服务示范岗”,对光荣上岗的教工进行宣传表彰。将争做育人标兵活动落到实处,

(三)         学生党员积极开展“争做成才表率”活动

学生党员要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进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坚持把学习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统一起来,在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增加本领,成为社会需要的有用之才。法学专业学生通过法学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积极开展法律的社会服务工作,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利用心理咨询的专业特色优势,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一体化服务体系,拓展服务范围和渠道。

四、组织领导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组建机构

1.学院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活动总体方案并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组成如下:

  长:蔡国金

副组长:罗金艳

  员:刘勇  康莉莹  马宇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活动的组织协调。组成如下:

  任:马宇红

成员由教工党支部书记和辅导员组成。

2.建立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每位学院领导按照联系要求,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二)广泛动员部署

学院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载体,在全体师生党员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宣传横幅、宣传版等手段,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和进展情况,教育和激励党员立足岗位,奋发向上,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

(三)健全工作制度

建立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专项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我院创先争优活动的顺利开展,防止浮于形式等不良现象。

1.建立公开承诺制度。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向党员和群众承诺创争目标和具体措施;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向党组织和群众承诺创争目标。公开承诺的内容,要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2.建立活动检查和领导点评制度。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所分管联系的部门与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督促整改提高。

3.建议群众评议制度。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

(四)评选表彰。

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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