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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补充意见

时间:2010-12-23 点击:

各位老师:

鉴于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时间紧迫(110日前上交科研处)、我院教师少导致课题组成员不足、申报数量限制(全校限报50项)等制约,为确保申报质量,经研究,学院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学科负责人主持召开申报讨论会,研究和决定本学科申报事宜,全院范围的人员使用可通过学科或学院领导协调。

二、课题申报负责人应当尽量吸收本学科、本学院教师作为课题组成员;不申报的老师尽量优先参加本学科、本学院申报的项目。

三、学院将适时召开申报论证、协调与信息交流会。

法学院

201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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