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实验、实训教学,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优化实验、实训教学内容,进一步促进我校实验教学的发展,根据《关于第七批实验、实训课程建设立项申报的通知》(浙财院教〔2010〕35 号 )的安排,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15门课程获准为我校第七批实验、实训课程立项建设,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获准立项建设的第七批实验、实训课程名单
序号 |
课程(项目)名称 |
建设负责人 |
承担学院 |
1 |
房地产策划 |
王直民 |
工商管理学院 |
2 |
建筑工程概论 |
吴 慧 |
工商管理学院 |
3 |
遥感技术与应用 |
杨丽霞 |
工商管理学院 |
4 |
土地资源学 |
蒋淑丽 |
工商管理学院 |
5 |
图形与游戏程序设计 |
陈琰宏 |
信息学院 |
6 |
ERP实施 |
张 威 |
信息学院 |
7 |
企业与公司法 |
杨 琴 |
法学院 |
8 |
社区工作 |
韩宗生 |
法学院 |
9 |
计算机图形学 |
李旭东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0 |
数值分析 |
刘 静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1 |
微分方程数值解 |
李红霞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2 |
广播电视广告 |
陈朝霞 |
人文学院 |
13 |
广告策划 |
陆斌 |
人文学院 |
14 |
网页设计实训 |
张 滨 |
艺术学院 |
15 |
设计软件应用 |
鲁 娜 |
艺术学院 |
二、获准立项建设的实验、实训课程经费及建设要求
(1)为了确保实验、实训课程建设质量,本次获得立项建设的课程建设经费,由最终结题时根据建设质量确定经费等级。15门实验、实训课程立项时,每门课程先拨付2000元建设经费,剩余部分经费在结题后给予下拨。
(2)各课程建设负责人对课程的建设工作、经费使用等全面负责,经费的使用参照《浙江财经学院课程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院〔2003〕176号)执行,以保证实验、实训课程建设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
(3)各立项建设负责人请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初,到教务处129办公室领取课程建设经费卡。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