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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开展系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14 点击:

鉴于上一届系主任聘期届满,根据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系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院内公开选聘系主任。

一、任职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系主任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业务与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从事管理服务工作;

3.具有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团结同志,坚持原则,作风民主,为人正派;

4.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年龄计算以2024年6月30日为准)

5.系主任任期原则上与学校中层干部任期同步,连任不超过两届;同一人担任副系主任与系主任累计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届。

二、工作职责

1. 配合党组织开展本系教师的思想教育、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2. 主持本系工作,服务全系教师,负责安排、落实全系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组织本系老师落实目标责任制。

3. 按照学院和教务处的要求下达的任务,落实本系教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本系教研活动、业务学习。

4. 组织本系的学术活动,做好系内学术讲座初审工作,组织和配合本学科开展学科建设工作。

5. 配合学院招生宣传、访企拓岗等工作。

6.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设置

15人以上的系设系主任1名、副系主任2名;10人及以上的系设系主任1名、副系主任1名;10人以下的系设系主任1名。


四、选聘工作程序

1.报名申请。填写《法学院系主任选聘自荐报名表》或《法学院系主任选聘组织推荐表》在6月20日前交学院办公室姚秀芬老师处,电子表格同步发送至fxy@zufe.edu.cn;

2.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3.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人选并公示;

公示期间无异议,由学院发文任命,并同时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法学院

2024年6月14日

  • 附件【自荐报名表.doc】已下载
  • 附件【组织推荐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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