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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3-09-12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范围

考核对象为我校2022-2023学年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申请免考核的教师应填写《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免考核申请表》(见附件2),9月15号前上交教学办,报人事处审核、教务处备案。

免考核申请条件如下:新进校未满一年,或新进校未满两年的助教或讲师,或经学校批准脱产进修、外派挂职锻炼、请假(病假、事假、产假、哺乳假)2个月以上人员等。

符合以上条件的老师,可申请不参加当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2.考核时间范围:202271日至2023630日。(即2022-2023学年)

 

 

   二、考核要求

1.      本次考核采用法学院教学业绩考核细则(附件2)

2专任教师需达到本科课程教学学年最低课时数标准,教授48课时,副教授64课时,讲师64课时,助教48课时。

 

  请参加考核的老师,9月15号之前上交《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其中综合导师和课堂教学那块不清楚的可不填,教学办这边有具体数据。

  注:在课堂教学以外,如有教改课题、互聘、成教、MBA、心理咨询、指导学生获奖等工作量,请仔细填写。学院会做最后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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