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教师通知 > 正文

法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28 点击:

 根据学校整体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暑期前后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放假与教职工轮值轮休

1.学生:

(1)本科生6月27日至7月10日为两周短学期,7月11日起正式放暑假。

(2)研究生6月25日起正式放暑假。

2.教职工:

6月29日至8月30日,工作日到校到岗轮值,轮值期间按正常工作日时间上下班。

(二)新学期开学

1.学生:

(1)2022级本科生8月28日报到,8月29日至9月9日军训,共12天。

(2)2019-2021级本科生9月1-2日分批报到,9月5日上课。

(3)2020-2022级研究生9月4日报到,2020-2021级研究生9月5日上课,2022级研究生9月13日上课。

2.教职工:

8月31日(周三)起正式上班。(9月3-4日正常休息)

二、法学院暑假工作安排

(一)法学院2022年暑期采取行政人员轮流坐班的形式,每周一到校到岗轮值,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周二到周五线上值班,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值班表。

(二)暑期安全工作

1、学院各办公室、各系要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好暑期各项工作安排,同时配合学校统一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和谐安全稳定。

2、暑期全院师生应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措施,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跨省域流动务必提交出省审批。

3、导师和辅导员应加强学生暑期期间的管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教育工作,切实注意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学院汇报情况,强化暑期安全教育,时刻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事项,保障学生暑期安全。

4、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暑期实践等集体活动,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落实外出安全责任制度。学生集体(20人以上)外出到市区以外的地方开展各种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参观、学习、旅游等活动前,活动组织部门或活动责任人须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备外出时间、地点、人员、使用交通工具以及安全措施等情况。领队人员须负责外出学生活动期间的安全,遇事要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

5、暑期高温天气应加强师生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防范,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火意识。加强对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实验室的消防设施管理,确保消防设备完好。各类用电设备要严格做到人走断电,因特殊用途不能切断电源的,要做好检查和防范工作,防止用电设备长期空载散热不良引发火灾。

6、注意假期各办公室、实验室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教师在离开办公室前应开展安全自查,确保不留死角,要确保办公室关闭水源、电源,锁好门窗。不得将办公室、实验室钥匙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办公室、实验室烹煮食物、用餐等。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最后,祝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度过一个安全、舒心、快乐的暑假!

法学院

2022年6月28日

上一条:法学院关于选聘2022级新生班主任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法学院2022年度本科生班主任考核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