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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1-22 点击:

2020-20201学年寒假、春节即将来临,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浙江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冬季及寒假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浙江财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公告【2021年1号】》,为确保全院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现就做好法学院2020-20201学年寒假期间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学生:

1月18日(农历十二月初六)开始放寒假(2020级本科生1月22日放假)。

因疫情防控需要,推迟一周开学,分批报到注册。具体如下:

(1)3月5日(正月廿二)学生志愿者报到注册;

(2)3月6日(正月廿三),2020级、2019级学生报到注册;

(3)3月7日(正月廿四),2018级、2017级学生报到注册;

(4)3月8号(正月廿五)正式上课,原定教学周次顺延一周。

2、教职工:

1月23日(农历十二月十一)开始放寒假,3月5日(正月廿二)正式上班。

学校实施寒暑假轮休制度,保障寒假期间学校正常运转,为广大师生假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法学院轮休方案详见附件。

二、假期安全工作要求

1、导师和辅导员应加强学生寒假期间的管理,切实注意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学院汇报情况,强化假期安全教育,时刻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事项,保障学生假期安全。

2、寒假期间应加强师生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防范,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火意识。加强对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实验室的消防设施管理,确保消防设备完好。各类用电设备要严格做到人走断电,因特殊用途不能切断电源的,要做好检查和防范工作,防止用电设备长期空载散热不良引发火灾。

3、注意假期各办公室、实验室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教师在离开办公室前应开展安全自查,确保不留死角,要确保办公室关闭水源、电源,锁好门窗。不得将办公室、实验室钥匙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办公室、实验室烹煮食物、用餐等。严禁在办公室、实验室留宿,不得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4、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7557110。

三、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

1、校园以及学生公寓原则上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本校教职工和学生须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校园卡等)和当日“浙财健康通行码”,配合校门安保人员进行入校核验。经核验无误,且体温检测无殊方可进入校园。

2、按“非必要不进入校园”的原则,加强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管理。因上级或兄弟单位来访、工作需要、维保施工及后勤保障等原因,确需进校的外来人员(车辆)需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学校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车辆)进校申请”),并报校长办公室备案。人员进入校门须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严格实行登记制度、体温检测制度和亮码通行制度。

3、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法学院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并每日在“浙财彩微”按时健康申报,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错报疫情,对瞒报、漏报、错报将予以通报,对因防控不利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4、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师生如需来校的,须提前报告来校时间和行程,凭到杭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杭州健康码“绿码”申请“浙江财经大学健康通行码”返校。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师生如需来校的,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健康码”赋黄码,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且核酸检测阴性者,“健康码”由黄码转为绿码,并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杭州健康码“绿码”申请“浙江财经大学健康通行码”返校。

5、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教职员工取消春节期间的非公务出境活动,师生非必要不跨省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确需离开居住地返乡的,须执行报告审批制度,在“浙财彩微”一站式服务大厅进行出省报备与审批手续,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对瞒报、迟报、漏报的情况将予以通报。

6、倡导师生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不必要的聚集活动,不组织或参与集体性新年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春节、寒假期间提倡少聚集、不聚会、不聚餐,提倡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强化落实“讲卫生、勤洗手、戴口罩、不聚会、用公筷”等个人防护措施。

7、师生加强寒假离校返乡和开学返校途中防护,随身携带足量口罩、速干手消毒剂、一次性手套等必要防疫物品,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师生寒假期间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

8、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按照《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对重点人员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全过程佩戴口罩,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也应尽量减少外出。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及时就医并报告。处在健康管理、健康监测“14+7+7”期间的师生,原则上不得从事线下教学和参加师生集体活动,不进入校园。

学校、学院将根据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和上级要求及时发布通知公告,请全体师生持续关注。最后,祝法学院全体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文明的假期!


法学院

法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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