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整体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暑期前后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暑期放假与轮休安排
(一)学生放假与教职工轮值轮休
1.学生:7月6日至19日为两周短学期,7月20日起正式放暑假。
2.教职工:
(1)7月11日(周六)、12日(周日)正常上班。
(2)7月13日至9月11日,实行轮值轮休。
(二)新学期开学
1.学生:
(1)17级、18级、19级本科生和18级、19级研究生9月13日报到注册,9月14日正式上课。
(2)20级本科生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3)20级研究生9月12日报到,9月13日入学教育,9月14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9月12日(周六)起正式上班。(9月13日正常上班)
3. 如疫情发展和防控形势有新变化,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和部署,酌情调整开学时间,请广大师生及时关注学校通知。
(三)法学院暑假工作安排
(1)法学院2020年暑期采取行政人员轮流坐班的形式 ,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值班表。
(2)暑期安全工作
1.学院各办公室、各系要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好暑期各项工作安排,同时配合学校统一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和谐安全稳定。
2.暑期全院师生应坚持每日健康申报,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措施,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
3.导师和辅导员应加强学生暑期期间的管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教育工作,切实注意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学院汇报情况,强化暑期安全教育,时刻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事项,保障学生暑期安全。
4.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暑期实践等集体活动,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落实外出安全责任制度。社会实践活动前,对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广泛、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学生实习实训、暑期实践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状态应保持良好,严禁无证、无照人员驾驶,严禁超载运行,发车前不得喝酒,不得疲劳驾车,确保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有序、高效。
5.暑期高温天气应加强师生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防范,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火意识。加强对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实验室的消防设施管理,确保消防设备完好。各类用电设备要严格做到人走断电,因特殊用途不能切断电源的,要做好检查和防范工作,防止用电设备长期空载散热不良引发火灾。
6.注意假期各办公室、实验室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教师在离开办公室前应开展安全自查,确保不留死角,要确保办公室关闭水源、电源,锁好门窗。不得将办公室、实验室钥匙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办公室、实验室烹煮食物、用餐等。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最后,祝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度过一个安全、舒心、快乐的暑假!
法学院
202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