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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10 点击:

2019-2020学年寒假、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院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现就做好法学院2019-2020学年寒假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一)放假、轮休与值班安排

1.学生放假:1月13日(农历腊月十九)起正式放寒假。

2.教职工轮休:1月16日—1月23日(农历腊月廿二至廿九)、2月3日—2月14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廿一)期间的逢周二工作日实行轮休,轮休期间上班时间为9:00—11:00、14:00—16:00。

3.教职工电话值班:1月24日—2月2日(农历腊月三十至正月初九)实行电话值班,值班人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到位到岗。

(二)开学安排

1.学生开学:2月16日(农历正月廿三)报到注册,2月17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上班:2月15日(农历正月廿二)正式上班。

二、工作安排

学校实施寒暑假轮休制度,保障寒假期间学校正常运转,为广大师生假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 法学院轮休方案详见附件。

二、假期安全工作

1.导师和辅导员应加强学生寒假期间的管理,切实注意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学院汇报情况,强化暑期安全教育,时刻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事项,保障学生假期安全。

2.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落实外出安全责任制度。社会实践活动前,对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广泛、深入、细致的安全 教育,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学生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状态应保持良好,严禁无证、无照人员驾驶,严禁超载运行,发车前不得喝酒,不得疲劳驾车。

3.寒假期间应加强师生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防范,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火意识。加强对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实验室的消防设施管理,确保消防设备完好。各类用电设备要严格做到人走断电,因特殊用途不能切断电源的,要做好检查和防范工作,防止用电设备长期空载散热不良引发火灾。

4.注意假期各办公室、实验室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教师在离开办公室前应开展安全自查,确保不留死角,要确保办公室关闭水源、电源,锁好门窗。不得将办公室、实验室钥匙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办公室、实验室烹煮食物、用餐等。严禁在办公室、实验室留宿,不得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5.假期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人均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以切实维护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师生回家期间,应到正规的售票点购票,乘坐正规运营车辆,不乘坐车站外非法营运的车辆,对非法营运车辆上门推销车票的,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

6.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7557110。

最后,祝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文明的假期!

法学院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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