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关于公布首批浙江财经大学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立项名单的通知》(浙财大教〔2014〕16号),我院“非诉法律实验班”获准立项。现就下学期的相关课程(见下表)在学院内部进行专业课教师的选拔工作,具体要求请参照实验班师资管理方法(附件1),有意向的老师请于11月20日前将课程申请表(附件2)发至邮箱:tongli223@163.com.
课程 |
班级 |
国际经济法 |
16实验班 |
金融法理论与实务 |
16实验班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
16实验班 |
法律英语 |
16实验班 |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 |
16实验班 |
公司法律实务 |
16实验班 |
法律文书写作 |
16实验班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
17实验班 |
民事诉讼法学 |
17实验班 |
国际公法 |
17实验班 |
商法学 |
17实验班 |
民法总论 |
18实验班 |
宪法学 |
18实验班 |
刑法总论 |
18实验班 |
物权法 |
18实验班 |
中国法律史 |
18实验班 |
经济法学 |
18实验班 |
法律职业伦理 |
18实验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