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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举行合作签约暨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时间:2026-07-15 点击:

7月13日下午,我院与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在法学院417会议室举行合作协议签约暨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吴兴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龙,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佘玲晶,综合办公室主任黄君;法学院院长唐勇、党委书记丁洪、副院长李海龙、党委副书记胡哲出席活动。

座谈会上,我院院长唐勇代表学院对赵龙院长一行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他表示,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有效衔接,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实践平台。

吴兴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赵龙介绍了法院的相关工作情况。他表示,随着多元解纷机制的不断完善,司法实务对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双方在实践教学、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和调解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化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协同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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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赵龙院长与唐勇院长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赵龙院长与丁洪书记共同为“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双方还围绕多元化纠纷解决、项目制教学和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等议题进行了交流。依此为基础,双方将依托教学实践基地,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和学生实践等领域深化合作,紧扣“新财经战略”要求,进一步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

(撰稿:张元昊;初审:封海峰;终审:李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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