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我院承办的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5年会顺利举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职律师、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徐战成律师在会上做题为《破产法与税法理念的融合及制度衔接——以企业破产法与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为例》的专题报告。

徐战成律师围绕企业破产法的基本理念和核心制度、税收征管法的基本理念和核心制度以及两法修改中理念融合和制度衔接三方面展开讨论,详细讲解了破产法与税收征管法修订过程中存在困境以及解决的思路。
首先,在企业破产法的基本理念与核心制度方面,徐战成律师指出企业破产法的核心是集体收债法,其第一性原理在于通过集体清偿程序实现资产公平分配,避免个别债权人“先到先得”的零和博弈。接着,他又围绕《企业破产法》的基本理念,讲解了破产债权、自动冻结、破产撤销权中的偏颇性清偿、破产抵销权等核心制度,强调了破产程序在维护债权人整体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关键作用。
随后,在税收征管法的基本理念和核心制度方面,徐战成律师深入剖析了《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为首要宗旨的特点,并结合以退抵欠、滞纳金、税收优先权、清税前置及税款追征期等制度,分析了税法在保障公共利益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最后,在两法修改中理念融合与制度衔接方面,徐战成律师特别以《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有关税收优先权的条款中增加“《企业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重要但书为例,详细介绍了国家税收债权与破产法集体清偿程序理念融合与制度衔接。
交流环节中,与会嘉宾结合自身实操经验与心得体会,围绕报告核心内容分享了思考与见解。整场讲座既洋溢着浓厚的学术氛围,又饱含丰富的实操干货。
(供稿:曹璋;初审:黄丽萍;终审:李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