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MAQ型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开展第一次实地学习活动。实验班项目主任、法学院院长唐勇,班主任、民商法系主任朱晶晶,辅导员徐稼钰及实验班全体同学参加此次活动。
今年是“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五四宪法”是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次实地学习活动结合浙江财经大学第九届法律文化节的契机,旨在回顾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传承和弘扬宪法精神。
北山街馆区所在的北山街84号大院30号楼是毛泽东主席当年在杭州起草宪法时的办公地。同学们通过观看珍贵的文物和历史照片,全面了解宪法起草、讨论、通过、实施的全过程。大家被这段光辉的历史所吸引,更被宪法起草者们为国家法治建设所付出的努力所感动。
此次参观活动,不仅丰富了同学们对红色法治文化的感性认识,更树立了法科学生率先“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理想信念。大家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于法学专业学习,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青春和智慧。
(撰稿:徐稼钰;初审:朱晶晶;终审:唐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