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与湖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州中院”)隆重举行院校合作签约仪式,并召开座谈会,共同探索法治建设的新路径。此次合作旨在将新财经战略与法治人才培养紧密结合,标志着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务深度融合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唐勇、党委书记丁洪,湖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国耀出席了签约仪式。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海龙、党委副书记胡哲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湖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慧以及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也悉数到场,共同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
肖国耀在致辞中指出,人民法院与高等院校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共同参与者、实践者,承担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重任。此次签约仪式标志着院校双方将开启良性互动、高效合作的新篇章,搭建法学理论与实践双向促进的平台,有助于建立健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更好地促进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相融共促。
对于未来的合作,肖国耀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深化常态合作交流,围绕司法改革、学术研究、平台共建、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战略合作;二是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加强实习实践基地建设,让更多在校学生接触一线实务工作,提升实践能力;三是推动理论成果转化,探索院校融合互促的新模式、新机制,共同打造院校合作典范。
唐勇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院校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此次与湖州中院的合作,将为法学院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他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不断深化学术交流、案例研讨、实习实践等各方面的合作,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紧密结合,为学校人才培养和司法实践提供更多助力。
在现场,肖国耀与唐勇共同签订了《院校合作协议书》。签约仪式后,双方围绕学术共建、智库共享、合作培训、人才培养等方面如何具体走深走实,开展了深入的座谈交流。
此次合作不仅体现了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与司法机关紧密合作的决心和实力。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双方将携手共进,为新财经战略下的法治人才培养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撰稿:徐稼钰;终审:李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