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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彭岳教授前来我院讲学

时间:2023-04-03 点击:

202342日,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彭岳教授做客“鹅湖讲坛”,为法学院师生带来一场题为“一致解释原则的制度功能及其适用限度”的精彩讲座。讲座由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童志锋教授主持,国际法系褚童副教授、吴培琦博士,法理学系刘佳明博士和2022级全体研究生参加了讲座。

作为成文法的解释方法之一,法院适用于国际法相一致的国内法解释原则有助于促进国际条约在国内的实施。彭岳教授首先对美国、欧盟、中国三种不同法律语境和制度功能下的一致解释适用形态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指出三者在产生背景、制度设计、制度功能和实现路径方面的差异。其次介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2021年《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均引入了一致解释原则,两类案件所涉一致解释原则在适用要件上的区别,使国际条约的国内适用受到影响。彭岳教授提出,基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之理念,一致解释原则应限制在涉外法律关系之中,与条约的直接适用制度一道,构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条约国内实施法律体系。

彭岳教授结合多个具体案例对问题进行解说,深入浅出,生动风趣,极富启发性。聆听讲座的各位老师同学纷纷与彭教授交流心得体会并围绕讲座主题提出自己的问题,彭教授一一作了解答。

最后,童志锋院长对彭教授的到访表示感谢,鼓励在座同学以彭岳教授严谨的治学态度、精深的专业知识为榜样,不断提高不断进步。并欢迎彭教授未来莅临我院进行更深入的交流,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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