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着夏日的骄阳,在7月11号这天,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新农村”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服务团,来到杭州市萧山区义蓬镇春园村,领略他们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成就。
沿着春园村的乡间小道,有整齐的绿化树,广袤的田野上种满了庄稼,路牌上书写着农民职业道德,还有完整的健身器材,造型独特的居民房……这些,无不凸显着春园村的美丽与富饶。
感慨万分之际,我们来到春园村的社区服务中心,和春园村的书记进行了面对面的谈话,具体了解其在“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新农村”方面的举措。
书记就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和我们说了他的理解。他说,科学发展观是一个大道理,有其独特的先进性,但在农村的发展尚未成熟。“我村的建设规划已经纳入了江东规划范围内,在目前的发展过程中,较为突出的现象是土地拆迁问题。我村的建设目标是逐步向城镇靠拢,在这过程中土地征用补偿问题最为明显,萧山地区的土地征用逐步增加,而对于被征用的农民,管理部门补贴农民的主要是养老保险,但是和农民的实际损失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另外,书记着重向我们介绍了本村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他指出,经济建设未必一定带来污染,发展经济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现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实践中,我们分工合作,在采访的同时,我们外围的调查小组也紧然地开展着活动。发问卷、传单,采访村民……走访中,村民普遍表示对现在的生活还有居住环境很满意,也不时感谢党和国家的政策领导,科学发展观、新农村建设方针给他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作为法学院法学院第七党支部的暑期“三下乡”的一个活动小组,我们深入农村,行走在乡村的道路上,感受着大地的气息;面对农村的新面貌,我们感谢伟大的党,我们更感谢伟大的人们,是他们创造了这一片新的不朽奇迹!
作者:吴剑霞 施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