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学院法律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科研创新工作的正常进行,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浙江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制度》和《浙江财经大学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法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法律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法律实验教学中心安全负责人为分管教学副院长唐勇,落实法律实验中心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为徐文娟。现将法律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印发,希各知照。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2年4月30日
法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法学院实验中心安全管理,预防和避免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次序。法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童志锋 朱丹
副组长:唐勇 李海龙 王文婷
成员:徐文娟 李春燕 王俊 王婷 孟涛 杨琴 章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