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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法律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落实法律实验中心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的通知

时间:2022-12-07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法学院法律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科研创新工作的正常进行,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浙江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制度》和《浙江财经大学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法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法律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法律实验教学中心安全负责人为分管教学副院长唐勇,落实法律实验中心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为徐文娟。现将法律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印发,希各知照。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2430








法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法学院实验中心安全管理,预防和避免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次序。法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童志锋 朱丹

副组长:唐勇 李海龙 王文婷

成员:徐文娟 李春燕 王俊 王婷 孟涛 杨琴 章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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