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浙财大【2024】334号)、《法学院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浙财大法【2024】17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学院关于开展第五轮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任工作的相关规定,法学院第五轮专任教师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工作经个人申报、材料审核及岗位聘用评议小组评审,拟聘用以下人员到各级岗位(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起到2024年12月12日止。
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岗位聘用评议小组和岗位聘用监督小组联系。
联系电话:评议小组87557139、87557171、监督小组86735859
邮箱:fxy@zufe.edu.cn。
法学院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