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浙财大〔2020〕196号)、《法学院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浙财大法【2021】7号)和学校、学院关于开展第四轮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任工作的相关规定,法学院第四轮专任教师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工作经个人申报、材料审核及岗位聘用评议小组评审,拟聘用以下人员到各级岗位(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0日起到2021年6月15日止。
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岗位聘用评议小组和岗位聘用监督小组联系。
联系电话:评议小组87557139、87557171、监督小组86735859
E-mail:fxy@zufe.edu.cn。
根据《法学院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浙财大法【2021】7号)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
在公示期内,应聘人员有权就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议小组的决定提出申诉。任何投诉和申诉都应采用书面形式,投诉者要求签署真实姓名。
法学院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