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浙财院〔2012〕237号)、《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浙财大〔2014〕211号)、《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商议,确定考核结果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3。
公示期从2017年6月9日—6月11日,若在公示期有任何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反映,电话:87557171,87557139;邮箱:fxy@zufe.edu.cn。
法学院行政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