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现将拟确定发展对象的26名人员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以便广泛听取意见。
22法学1班:王晶
22法学2班:项智
22法学3班:潘依诺
22法学4班:刘羽佳、朱晓彤
22法学非诉:李希盈、石易峻
22法学数据:匡家成
22社会工作:张嘉琪
23法学1班:郑忻彤
23法学2班:胡梦炜、叶芷岑
23法学3班:金佳卉
23法学4班:郑斯丹
23社会工作:李慧芳
23法学数据:朱欣诚
23法学非诉:盛钰涵、计和言
研究生:张清洁、裘梦婷、孔德琦、过丽丹、方羽、洪翠滢、丁加桦、王海会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所在支部、法学院党委反映。电话:86732955。
特此公告!
法学院党委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