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第十七届“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由学生自主申请、学院评审小组推荐,学院党委审核,拟推肖晶鑫等5名学生,具体名单如下:
A类励志勤学类:23民商法学班 肖晶鑫、22数据法学班 余敏雅、23非诉实验班 陈子璇
B类创新创业类:23法学3班 金佳卉
C类文体艺术类:23法学1班 朱晓语
现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5月12日—5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21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人:奚老师 电话:0571-86735765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