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通过公开竞聘,根据竞聘者面试表现,结合考虑其在校期间表现,上报学院审批,现拟定2016级新生班导名单公布如下:
职务 |
姓名 |
班级 |
16法1班导 |
田宏成 |
14非诉 |
周湘冉 |
14法1 |
16法2班导 |
王少炫 |
14法3 |
吴婷 |
14法1 |
16法3班导 |
李恒昊 |
14非诉 |
曹子舟 |
14法3 |
16非诉实验班导 |
匡敏洁 |
14非诉 |
16社工班导 |
张佳 |
14社工 |
龚冠萤 |
14社工 |
公示期:2016年6月11日---2016年6月14日
如有疑异,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提倡署名。
电话:0571-86735765(学办) 姚老师
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
201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