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五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模拟法庭类比赛于11月9日——11月11日在宁波大学举行。由徐纯琦等8位同学组成的代表队,在全省32支队伍的激烈角逐中,他们凭借良好的法庭技巧与深厚的学术功底,获得三等奖。
      
 此次参加模拟法庭的选手从浙江财经大学第二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模拟法庭类)选拔而来,经过多轮的比赛、评分和综合评议,最终代表我校参加此次浙江省第五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靖霖杯”模拟法庭比赛。在初赛的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中,我校担任原告。经过宣布开庭阶段,确认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基本信息之后,法庭调查正式开始。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我方提出被告实施行政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也相应地做出了行政行为合法的答辩,案件争议焦点为变更宅基地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入举证、质证环节后,由于原被告对于证据有不同的认识和看法,双方就证据是否与事实相符展开了交锋,原告在质证环节抓住对方证据的漏洞,充分展现了严密的逻辑。最后的当事人陈述环节,原告言简意赅地提出宅基地是农村村民财产的最后一张底牌,对于变更宅基地的行为,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尽到审慎的审查义务。最后,我方赢得了本场比赛的胜利。
 近几年,法学院积极打造卓越法政人才实践培养体系,通过深化各类学科竞赛平台建设,助力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取得较为显著成效。
 附参赛选手名单:
 
  
   
    
     |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班级 | 指导教师 | 
    
     | 1 | 徐纯琦 | 法学院 | 16非诉实验班 | 杨琴、王龙辉 | 
    
     | 2 | 仇钦锋 | 法学院 | 16非诉实验班 | 
    
     | 3 | 曹清韵 | 法学院 | 16法学3班 | 
    
     | 4 | 刘娇丽 | 法学院 | 16法学3班 | 
    
     | 5 | 周姝宁 | 法学院 | 16非诉实验班 | 
    
     | 6 | 卢丽宇 | 法学院 | 16非诉实验班 | 
    
     | 7 | 李俊森 | 法学院 | 17非诉实验班 | 
    
     | 8 | 王令 | 法学院 | 17法学1班 | 
   
  
  
  
 (撰稿:徐纯琦 初审:王龙辉 终审: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