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班团支部推选,学生党支部考察、审核,报学院党委批准,拟确定发展入党积极分子54名,名单如下:
22法学3班:颜可欣、王依琪
23法学1班:葛幸怡、李佳霖、孟真
23法学2班:金泽来、曹仁心、张烁、郁璟轩、王海宁
23法学3班:张静涵、周晨琦、莫晗雪、黄暖、虞悠然
23法学4班:郭林子、余家和、周颖、王亦璇
23社会工作:邹凌俊、万秋铭、庄埸焓
23数据法学:徐艺菲
24法学1班:应忆楠、张芷涵、何婉滢、康潆予、毛心雨
24法学2班:万可、余亚红、钱思琦、张诗哲、车玲红
24法学3班:许景畅、方轩怡、邱天、邵家雯、俞鑫妍
24法学4班:蒋璐璐、刘啸宇、王瀚、俞奕卿、李玉彤
24社会工作:陈勃宇
24法学非诉:陈佳莹、徐雯茜、周铱然、郭心怡、张歆妍
24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章力文
24法律(法学):黄曼琪
24社会工作硕士:黄贝
24法律(非法学):朱雪雯、季依林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同学如有疑异,请致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571-86732955)。
法学院党委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