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现将拟确定发展对象的35名人员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以便广泛听取意见。
21法学1班:臧佳航 叶雪美
21法学2班:胡博静 郑欣冉
21法学3班:叶丹凤 黄洁
21法学4班:曹欢予 马利牵 谢梦祺
21法学非诉:潘星羽 林梓萌
21社工:蒋弋喆 邓颖昕
22法学1班:刘薇 徐雨彤 周思欣
22法学2班:周云 齐韬杰
22法学3班:马梓涵 顾凌冰
22法学4班:杨沐衡
22法学数据:郭素针
22非诉:郑柯柯 周梦瑶
22社工:邵雯婧
研究生:张晟 吕宜帆 谢玥 秦玉龙 许晨晖 饶景玺 丁涛 朱佳荣 李沅青
教工:谭婷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所在支部、法学院党委反映。电话:86735765。
特此公告!
法学院党委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