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燕 ,中共党员,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于2000年3月入校任教,距今已有20余年教学经历。她一心一意致力于“园丁”事业,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诠释了教师的优秀师德。
李春燕不断进取,勇攀学业高峰,一步一个脚印地完善自我。她虽然因故上学较晚,但并未因此懈怠学业,而是将压力转化为动力。在中小学时期她奋力拼搏,力争上游,功夫不负有心人,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在烟台大学求学期间,她修读法学专业,凭借着扎实的专业功底,最终以专业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被浙江大学(原为杭州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专业录取。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她脚踏实地、戒骄戒躁,不断从胡建淼教授、孙笑侠教授、朱新力教授、章剑生教授等德智双修的优秀教师处汲取养料,进一步奠定自身日后工作的基础。
同时,李春燕努力撰写行政法学相关论文,把握提升自我的良机。她的第一篇文章《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的构建》成功发表在《行政法学研究》上,并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此外,她还负责讲授《法理学》课程,担任在职研究生班的助理班主任,她的工作均受到学生好评。她谈到:“这些事情大大增强了我的自信心,并且让我认识到,虽然我来自农村,虽然我不善言谈,但只要我肯下功夫学习,虚心向老师和同学求教,做好份内工作,就一定会有收获,也能够获得大家的认同。”
李春燕关心学生生活与学业,坚持立德树人,时刻以学生为中心。她认为,在信息时代,学生对专业信息的了解程度以及思维活跃程度均不亚于老师,师生间的平等交流更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她经常与同事交流师生间的相处方式,“面对‘不听话的学生’,那就让学生多表达,我们来倾听,双方心平气和地聊聊,最终彼此都会受益。”她为了提高整体教学质量,常常与年轻教师交流心得,互相请教,由此更好地帮助学生。在下沙校区图书馆尚未建成时,她不畏辛苦,从文华校区借阅图书,分给学生们阅读,为学生带去精神食粮。她深知大学期间的学业对于学生的重要性,于是常常走访寝室,了解学生的学习与生活,与学生一起过中秋节,在学生迷茫时主动与其交流,帮助学生走出迷茫期。李春燕对此说道,“作为过来人,我不相信成功有捷径,而是坚信天道酬勤。看到学生陷入迷茫时,我特别担心他们会荒废了大好时光,于是就会找机会跟他们交谈,点醒他们。”
李春燕以自己曾经的老师为榜样,传承优秀师德,用心用情培育优秀人才。她认为与学生之间的双向奔赴是美好的,她笑言:“我母亲常说,‘人心都是肉长的’;我父亲常常严肃地告诫我,‘要不是遇到那么多负责任的老师,你可能就要在家种地了’。如今我身为人民教师,更要对得起学生,在我看来,这是教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但没有想到的是,学生回报我的,同样是炽热滚烫的心,这强化了我对学生负责的育人信念。”
李春燕的进取之心、育人之道和感恩之心生动谱写了一首当代师德之歌。时光在走远,万事万物皆在变化,但她教书育人的赤诚之心一直温暖学生的心灵。
【转载自浙江财经大学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