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发展对象何栋同学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以便广泛听取意见。
何栋,男,汉族,籍贯:浙江富阳,系法学院2015级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2011年9月20日申请入党,2014年11月24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积极分子期间,该同志思想上积极进取,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上刻苦努力,求真务实,成绩优秀;生活中,乐观开朗,积极参与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公示时间为2016年 4 月 22 日至 4 月 26 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法学院党总支或党委组织部反映。
联系电话:86735409;86735859
联系邮箱:fxyky@zufe.edu.cn
党委组织部:87557034,电子邮箱:zzb@zufe.edu.cn
法学院党委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