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宁波5家律所的13位专业律师正式受聘为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这是继2015年法学院开始实施实务导师聘任制后在校企合作战略中地域领域上的又一创新。
院所合作签约暨实务导师聘任仪式在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会议室隆重举行。法学院党委书记朱丹、副书记陈伟、副院长李伟、法律系主任李春燕、院办主任王文婷、辅导员王龙辉同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浙江元甬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等13位律师代表共同参加了签约仪式。仪式由法学院副院长李伟主持。
法学院党委书记朱丹致辞
在签约仪式上,朱丹书记先对法学院的发展历程进行了简单的回归并描绘了此次院所合作的愿景,同时指出此次跨城市进行院所合作不仅为两个城市的律所与高校建立紧密联系,可以使宁波律所借助杭州高校理论研究优势,对其发展十分有益,也加强了两地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紧密结合,对院所双方在人才就业和应用上起到合作双赢。宁波地区受聘实务导师对此次合作的模式表示极大的认可,并分别从律师发展历史、时下就业现状、实务的重要性、做人做事做学问等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希望此次合作能够在两地院所间经常展开互动和参与到学校的相关活动中去。
李伟副院长对两地院所合作的未来从“传承与责任”方面提出了四个希望:第一,希望于年底编辑出一本包含“自我风采、我与导师”等内容的《法府拾穗》及其他有一定影响力的实务教材;第二希望律师事务所的各位实务导师能够经常来学校给学生开展实务方面的课程,提高学生的实践知识;第三希望各位实务导师能够经常到我院来参加一些学校日常学生活动,增加与学生的交流;第四希望实务导师能够严格指导我院到各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学生,将法律理论与法律实践更好的结合起来,提升自我。
法学院领导与律所律师与会代表会后合影
律所与高校合作具有广阔的前景,本次跨城市战略合作签约仪式的成功举行,是法学院实务导师聘任走出杭州的一次大胆创新,为校企双方进一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合作,实现跨城市校企资源的有机结合和法学教学与法学实践的优化配置,共同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提供了新的途径,对于法学教育和我省律师职业发展将会产生积极影响。
(撰稿:王龙辉 终审: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