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学生通知 > 正文

关于拟同意授予叶阳光等27人学士学位的公示

时间:2025-06-24 点击:


 

经审核,学士学位申请人叶阳光等27人符合《浙江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拟同意授予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本结果公示三天(2025年6月24日-2025年6月26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6735748  

地址: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4号楼419办公室

 

 

 

 

学院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

 

上一条:关于2024级综合导师第二轮选择的通知

下一条:法学院关于确定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拟发展团员人员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