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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4-11-01 点击:

各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法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由每人每年8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0000元。

二、评选条件

原评选条件不变。

三、 评选名额

法学院第一次名额分配2人,第二次名额分配2人,总名额4人。

四、相关要求

1.根据学校要求,原则上,第一批已确定的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不再调整。

2.第二批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需于11月1日13:00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到947980529@qq.com,逾期不再受理: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控制在两页以内)

(2)参评学年获奖情况证明(含申请审批表内所写奖项)

(3)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务必填写正确的姓名、学号、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排名以及本人建行卡号)

五、注意事项

以《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及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基本申请条件中第10条参评的同学需提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经学院审查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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