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法学院《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浙财大〔2022〕58号)等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综合评审,现将2023年度本科生出国(境)留助学金获奖名单(附后)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9日16:00前反馈至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地址:法学院421室;电话:0571-86732955,那老师;邮箱:718843484@qq.com。
附:法学院2023年度本科生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评定名单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年级专业 |
1 |
戴好 |
210110930606 |
21级非诉实验班 |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