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5日,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邀请到了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上海社会学会会长、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文军教授进行了题为《新内生发展模式及其在农村社会工作服务中的应用》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陈建胜教授主持,东方学院院长童志锋教授、社会工作系教师和研究生、部分本科生参与。

在讲座伊始,文军教授对中央一号文件等涉及乡村振兴的重要政策文本进行了简要的解读,强调社会工作与反贫困、乡村振兴工作的相关性。在对中国社会工作与乡村建设的历史渊源与现实关联的介绍中,文军教授提到“情境性”一词,关注因地制宜的行动重要性。文军教授提出,单一依靠传统“自上而下”的外生模式或“自下而上”的内生模式都无法完全满足乡村治理的多元化需求,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在乡村自发秩序与国家建构秩序的行动路径中,国家介入下被制约的乡村自主性存在着政策定位、治理形态、资源配置与行动主位四对内生发展的张力。

文军教授指出当前“外生—内生”张力存在难以弥合的困境,并分别从内生发展理论的认识、外生发展模式的应用以及两者的协作展开讨论。现有乡村发展的二元取向无法满足其实际发展,“外生—内生”的实践张力逐步演化成为乡村振兴的多重内生发展困境。文军教授结合典型案例从价值层面、主体层面、行动层面及结构层面的四重困境对传统内生发展模式作出思考,并提出了上下联动、内外合作的乡村“新内生发展模式”。新内生发展模式是对传统内生模式的补充发展,文军教授以云南寻甸的实践案例展示了如何从价值、主体、行动和结构四个层面如何形成“内外共生”的新内生发展模式。

在分享最后,文军教授就新内生发展模式的本土化问题与社区社会工作面临的问题进行讨论,他认为在现代社会的多重因素影响下,乡村社会的发展形态逐步呈现“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对传统社会秩序带来挑战的同时,也蕴含着社会发展的活力因子。社会工作在乡村振兴中具有促进和推动力量,社会工作者需超越单一支持的格局,采取一种集体化、以联盟为基础的共同体行动。

在提问交流环节,文军教授与我系师生进行了积极互动,深入探讨了新内生发展路径的本土力量发挥与外部资源作用,现场氛围热烈,师生受益匪浅。本次讲座增进了同学们对乡村新内生发展项目实践的了解程度,激发了他们对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所面临实践问题的思考。
(初稿:施旦旦;初审:陈建胜;终审:李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