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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2024级法律硕士社会导师聘任仪式暨高层次实务型法律人才培养座谈会

时间:2025-05-12 点击:

2025年5月11日上午,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举办2024级法律硕士社会导师聘任仪式暨高层次实务型法律人才培养座谈会。法学院党委书记丁洪、副院长李海龙、法硕中心主任冯姣出席会议,来自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杭州)律师事务所、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浙江律匠律师事务所、上海央法律师事务所、浙江仁谐律师事务所、浙江之运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北律师事务所、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浙江九玄律师事务所等21家实务部门的社会导师及2024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共同参会。会议由法硕中心主任冯姣主持。

丁洪书记代表学院向社会导师表示热烈欢迎与诚挚感谢。他强调,法律人才不仅需要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解决复杂法律问题的实战能力,更需具备敏锐的行业洞察力与坚定的职业责任感。实务导师的引入正是为了破解培养过程中理论与实践衔接的难点,通过行业精英的“手把手”指导,构建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协同机制。致辞结束后,丁洪书记为新聘任的社会导师颁发聘书并合影留念。

李海龙副院长解读了法律硕士社会导师管理办法,明确社会导师的职责定位、工作机制和考核要求。同时,他介绍了学院法律硕士“理论+实务双轮驱动”培养体系,强调通过法律谈判、模拟法庭、企业合规等特色课程,以及校内外共建的实践基地,全面提升学生实务能力。他表示,学院将持续优化社会导师参与培养方案修订、案例教学开发及学位论文指导的机制,确保法律硕士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紧密衔接。

在师生交流环节,2024级法律硕士研究生逐一进行自我介绍,表达对实务学习的期待。社会导师结合自身职业经历,分享了法律职业发展的核心素养、典型案件处理经验及行业前沿动态。多位导师从律师、企业法务等不同视角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强调“法律思维”“沟通能力”和“职业责任感”的重要性。学生纷纷表示,导师的实务经验与职业建议对自身学习规划和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此次会议是我院深化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环节。学院将围绕学校“新财经战略”,进一步凝聚校内外资源,优化协同育人路径,为法治建设输送更多兼具专业深度与实践厚度的合格法律人才。

(撰稿:王玉婷;摄影:张丽娉;初审:封海峰;终审:李海龙)

浙江财经大学大学法学院

202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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