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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理学系举办第三期法学理论学术沙龙暨全体成员教研活动

时间:2017-12-28 点击:

 

20171228下午,我院法理学系在法学院301室举办了第三期法学理论学术沙龙(暨本学期第三次教研活动)。本次活动由社会工作系的刘光宁副教授做主题报告,法理学系主任唐丰鹤副教授主持,宪法与行政法系的唐勇副教授、法理学系的钱炜江博士、童圣侠博士,以及诸多研究生参与了相关的讨论。

 

刘光宁副教授本次报告的主题是《历史上江南视角所见的中国文化秩序》。在报告中他首先介绍了其所著的专著《江南认同史》的主要内容。他认为中国存在一个超稳定的文化认同——正是这一认同维持着中国几千年来长盛不衰。而刘光宁副教授的研究正是从自然、美学等角度对于这一认同做深入的剖析,其后即将之用于江南文化的观察,由此得出江南文化可作为中国文化更为突出代表之结论。而在前述专著内容介绍的基础上,刘光宁副教授分两点展开了本次讲座的主题:

 

第一,什么是“中国”的“文化秩序”?刘光宁副教授首先指出所谓“中国”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的含义。而当代的所谓“中国”实际上并不是疆域或者血统概念,而是一种文化概念——其本身即代表着“中道”等价值上的积极判断。其次,所谓“文化秩序”实际上是高于“社会秩序”的复合体。我们一般只强调社会秩序如法律、道德等等。但实际上,法律与道德背后往往存在着宗教等其他文化因素的支撑。而正是这种支撑对于皇帝等专制君主构成了有力的限制,所以中国古代的皇帝权力其实并不大。是故,我们对于秩序的考察必须对之进行整体观察,而不应仅仅限于法律视角,其中尤其要关注作为文化基础的所谓“文化母题”——这也是区别中西文化的关键所在。

第二,江南文化所能代表的中国文化特征。刘光宁副教授指出:在早期的文献中,江南主要是以吴越蛮夷文化的形象出现的,即所谓“断发纹身”。晋朝永嘉年间的“衣冠南渡”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此后江南文化逐渐成为中国文化的代表,甚至有“中原士大夫望之以为正朔”之说。刘光宁副教授指出:江南经济富裕、自然山水、诗性审美的特点有利于其对于中国文化更好的发展。其引用了《临安志》中的诸多史实以及南宋期间多达十八次“狱空”现象、康熙乾隆两代皇帝的评语为这一观点做了支撑。

 

主题报告结束后,许多老师和同学都参与了讨论。唐丰鹤副教授认为刘光宁副教授的报告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他强调其实法理学的许多问题都可以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加以讨论。钱炜江博士则针对刘光宁副教授的报告提出三点不同意见:第一,新儒家总是认为西方将中国文化做了简单化处理,但新儒家本身实际上对于西方文化也做了简单化处理。因为西方文化本身也是很复杂的,远远不是“致力于外部”以及“人性本恶”所能概括的。第二,固然可以承认中国文化对于皇帝权力的限制,但可以看到的是:这种限制从汉到清,恰恰是逐渐减弱的——换言之皇帝的权力是逐渐增强的。第三,虽然诸多文献都对江南做了正面记载,但这其中似乎不能排除“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的作假情况。梁达然研究生则认为中国士大夫和底层民众向来存在着隔阂,所谓统一的中国文化认同可能根本不存在。刘光宁副教授则对于这些质疑一一给出了回应。

 

本次沙龙特别邀请了外专业的老师做主题报告,不仅丰富了大家对于中国文化的认识,而且还从社会学的角度提供了不同的学术视野,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活动。

 

(撰稿人:钱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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