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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贺逸同学通报表扬的决定

时间:2019-10-21 点击:

法学院各班:

我院2016级法学一班贺逸同学于20191017日晚在浙江财经大学成蹊苑外围马路边捡到华为手机一部,及时联系失主,并将手机移交给杭州师范大学(下沙校区)保卫处。

鉴于贺逸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其通报表扬的决定。

    希望我院同学以此为榜样,继续发扬拾金不昧的优良传统和踏实勤恳的优良品德,弘扬学院文化,积极展现法学学子的良好的精神文明风貌。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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