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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级修读双专业学生注册的通知

时间:2014-12-15 点击:
法学院双专业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院[2011]64号)的规定, 2012级已修读双专业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教务系统进行双专业修读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注册对象: 2012已修读双专业并需取得毕业资格或辅修资格的学生。其他年级已修读双专业学生本学期系统自动注册。

2、注册流程:在教务系统“网上报名”---“二专业”中选择双专业并点击“报名”进行注册。

3、注册时间:即日起至1221。逾期不注册,视同放弃修读。

4、注册审核:对已注册的学生,教务系统将审核其获得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若低于2.5,终止其修读双专业;等于或高于2.5,取得下一学期修读双专业资格。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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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2014年度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工作量核算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