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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7年3月本科生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

时间:2017-03-28 点击:

经班团支部推选,学生党支部考察、审核,报学院党总支批准,拟确定发展学生党员积极分子22名,名单如下:

14法学2班:赵恺祺

14社会工作:唐怡蕾

15非诉实验班:吴卓芮、朱菁

15法学1班: 张文心、张宇航

15法学2班:姚舒琦

15法学3班:扈梦真、蒋兴云

15社会工作:杨宛菁、黄渠

16非诉实验班:吴亦为、潘峄

16法学1班:刘雅丽、杨妍

16法学2班:孙兰兰、李政玮

16法学3班:谢修涵、曹清韵、李莎

16社会工作:杨林洁、朱瑜雯

公示期为2017年3月28日---2017年3月30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同学如有疑异,请致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86735765)

特此公告!

法学院党委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上一条:转发《浙江财经大学党校关于聘任授课教师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召开“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