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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非诉法律实验班招生公告

时间:2014-10-09 点击:

2014级全体新生:

非诉法律实验班系浙江财经大学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培养熟悉非诉业务的主要类型与业务流程,具备从事非诉法律业务能力的法科学生。为了顺利完整学生选拔招收工作,特发布本通知。

一、选拔对象

2014级全体新生(不分文理科)都具有报名资格,每位学生只能报考全校一个实验班。

 

二、考核方式

实验班选拔采用“高考成绩+笔试+面试”的方式,比例为30%+30%+40%

 

三、招生流程与时间

1、  201495700-800,法学院201教室推介会;

2、  201495,法学院发布招生公告;

3、  201496-10日,学生报名;

4、  2014911,法学院审核,发布考生名单;

5、  2014913,笔试;

6、  2014915-16日,面试;

7、  2014918,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3天。

  

四、报名方式

学生如实填写报名表格,并于910日下午400前提交纸质报名表至法学院教学办公室(4号楼419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fxyjw@zufe.edu.cn

 

五、笔试内容

笔试重点考察学生的文字表达、外语水平与逻辑思维水平,由“语文+外语+逻辑分析”三部分组成,比例为50%+30%+20%

考试时间两小时。

 

六、面试

实验班选拔的面试由法学院教授、副教授组成面试组,对报名学生进行逐一测试,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维、表达、仪表以及专业潜质。面试组成员独立对学生进行打分。

 

七、录取

笔试与面试结束后,法学院组织教师进行阅卷、登分,确保客观、公正。

法学院依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30名学生,成绩相同者取高考成绩高者,组成非诉法律实验班。

    实验班学生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学期及以后的转专业。

 

八、考务联系

联系人:童莉老师,电话:86735748;办公室:4号楼419办公室。

 

链接:http://law.zufe.edu.cn/info/news/nry/74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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