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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非诉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开班仪式暨“浙联律师学院”聘任仪式

时间:2014-09-26 点击:

2014年9月23日,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非诉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开班仪式暨浙联律师学院挂牌仪式在法学院楼301会议室隆重举行。副校长卢新波、教务处处长邱风、副处长魏遐、法学院领导以及浙江浙联律师事务的相关领导出席仪式,仪式由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蔡国金主持。

副校长卢新波首先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实验班是针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而开设的,它依托既有的学院组建,培育高层次、精英化的人才。这意味着高等教育注重质量内涵建设,而法学作为重点学科,尤其如此。卢校长继而指出高水平大学的建设要突出自身的特色和优势,而学科特色是高水平大学立足和发展的关键性。法学发挥自身学科优势,开设实验班,培养高素质创造性人才,为将我校建设成为一流的财经大学奠定了基础。

教务处处长邱风指出实验班是我校未来发展的方向,是推动高校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非诉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作为高校高质量工程,具备精准的市场定位,满足了日益旺盛的市场需求,大有希望。

浙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钢军介绍了非诉法律的市场情况,并高度肯定了非诉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的建设是适应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极具前瞻性的重大举措。

法学院院长李占荣讲述了项目的来之不易,它集结了各部门多单位人员的心血,是一个高投、高配置、高起点和国际化的项目。李院长还对实验班的同学的成长成才寄予了殷切希望。

法律系副主任王俊表明,作为实验班的班主任责任重大,他必将严格履行职责,尽心尽力。同时,他殷切希望实验班的学生能够积极向上,共同营造一个“充实、快乐、精彩”的班级。

随后,学生代表向学院和学校表态,要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升实践能力,立志成为实务型人才。

全体发言完毕后举行了律师学院聘任仪式,聘任李占荣、吴钢军为院长;李政辉、麻侃为执行院长;李春燕、来波为副院长。

最后,全体与会人员在法学院门口合影留念。

“非诉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的开设标志着法学院与浙联律师事务所将形成理论和实践的良好互动,为律师业和法学教育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此外,双方还将合作设立房地产、金融、税务等专门的法律实务研究机构,围绕法律服务产品开发、实务培训、课题调研等项目开展深度合作。

(撰稿:俞玲玲 终审:李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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