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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片拍摄的通知

2011年12月09日 15:27  点击:[]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2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经与新华社浙江分社商议,定于12月16日下午13:30在教学楼C楼108拍摄2012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因拍摄速度较快,请各学院通知2012届毕业研究生务必于指定时间到达拍摄地点。其中,财政学院、会计学院、金融学院研究生于13:30之前到场,工商学院、经贸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研究生于14:15之前到场。拍摄专业严格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财政学、行政管理、社会保障、会计学、金融学、企业管理、经济史、西方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经济法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汉语言文字学、英语语言文学。同一专业拍摄顺序严格按学号先后进行。

2.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与毕业研究生的学历授予工作密切相关。毕业研究生如不准时到场拍摄,将造成学历信息缺失并无法上传至教育部学历管理系统,最终导致学历无法认可。因此,请各二级学院充分重视该项工作,确保毕业研究生准时前往。无故不到场拍摄者,后果自负。

3.各学院指定负责人需做好拍摄顺序登记、拍摄信息核对等工作,并将《浙江财经学院2012届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单》等相关材料于拍摄当日上交研究生处。

4.每人交纳拍摄费用15元,由各学院指定负责人收齐,于拍摄当日上交研究生处。

5.请各学院于12月13日前将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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