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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6年11月本科生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

时间:2016-11-17 点击:

经班团支部推选,学生党支部考察、审核,报学院党总支批准,拟确定发展学生党员积极分子41名,名单如下:

14非诉实验班:王雅琴、管敏诗

14法学1班:王菊芬

14法学2班:赵鑫、梁硕

14法学3班:王雨情、李婷君、盛宇

14社会工作:吴铭湛、张志敏、彭乐乐

15非诉实验班: 宋如静、胡蝶、朱奕颜

15法学1班: 欧来丽、王梦瑜、赵丽雅

15法学2班:王舒皓、徐嘉雯、倪子健

15法学3班:张赛妹、厉昭颐、詹凯雯

15社会工作:盛莹、钟依忱、王渝淇

16非诉实验班:周钰怡、鲁维峥、周姝宁、余嘉颖

16法学1班:唐坤、陈慧文、闫家静

16法学2班:赵子晖、聂子雪、储颜襄

16法学3班:孙正源、王梓宇、钱可雨

16社会工作:庞豪、陈妙龄

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1月21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同学如有疑异,请致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86735765)

特此公告!

法学院党委

二0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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