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教师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生综合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01 点击:

    2016级本科生综合导师的选聘工作按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每个学生可填报三个志愿三个志愿不得相同。第一志愿的教师有优先选择权,以此类推。特提供学生的成绩作为参考(见附件)

    每个教师自愿选择的学生数法学不得超过4名(普通班3人+非诉班1人、社会工作不能超过3人,(具体名单见附件)超过部分学院将进行必要的调整。双向选择结束后,学院将对未落实导师的学生统一进行适当的调剂。

    请各位老师6月6日前将选择好的学生名单报到童莉处,方便学院统计。


  • 附件【16级学生名单.xls】已下载
  • 附件【16法学成绩.xls】已下载
  • 附件【16社工成绩.xls】已下载
  • 附件【16非诉成绩.xls】已下载

上一条:法学院关于聘任2017级本科生班级导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4级本科生专业实践2、2015级专业实践1、2016级经济社会调查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