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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财经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7-05-19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引导我校青年教师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理念,锤炼教学基本功,掌握现代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学业务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工会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十届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浙教工办[2017]12号)(附件1)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5-6月期间举办浙江财经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职青年教师,年龄四十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往届获省赛特等奖、一等奖者不重复参赛。

二、竞赛学科分组

1.文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组)

2.文科(非思想政治理论课组)

3.理科

4.工科

三、竞赛实施

第一阶段:5月26日前,动员报名。各学院(部)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组织符合参赛条件的本学院(部)教师报名参赛。

第二阶段:6月16日前,各学院(部)初赛。由学院(部)自行组织,评选出参加校级竞赛人选,各学院(部)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各学院(部)报送参加校竞赛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大纲电子版以及纸质版各5份。

第三阶段:6月23日前,校级竞赛。参赛教师根据分组安排进行教学技能竞赛。

第四阶段:6月30日前,公示竞赛结果及向省教育厅推荐入围赛教师名单。

四、竞赛内容及评分标准

竞赛由三部分组成:教学设计15分、课堂教学80分以及教学反思5分。

1.教学设计。包括:参赛课程教学大纲;参赛课程教学设计,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策略、教学安排等。

2.课堂教学。时间为20分钟。竞赛不安排学生听课,由学院/学校组织教师观摩,鼓励教师跨学院观摩竞赛。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选手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

3.教学反思。课堂教学后,选手进入指定地点,在1小时内撰写本课堂教学反思书面材料(600字以上),现场提交手写稿或打印稿。

浙江财经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五、评审与奖励办法

1.本次竞赛设校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1名。学校为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奖励及教学工作业绩计算按学校相关文件制度规定执行。

2.根据校竞赛结果,我校向教育厅推荐4名教师参加入围赛,本通知第二条所列的每个学科分组各1名。

六、其他要求

1.校级竞赛不接受教师自行报名,选手须通过学院(部)初赛或推荐产生。

2.各学院(部)于6月16日前报送的材料包括:参加校竞赛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大纲电子版以及纸质版各5份。于6月23日前报送的材料包括:参加省入围赛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大纲电子版以及纸质版各8份、《参赛选手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以及纸质版1份、教师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信息办协助做好视频拍摄和处理工作,并按教师分别制作成.avi文件,分别存入讲课光盘,于6月26日前交教务处。

4.学院和信息办提交的教学大纲、教学设计、讲课光盘等材料以及课堂教学环节中不出现选手姓名、学校名称等相关信息

教务处联系人:翁舟峰,电话:87557059,办公室行政楼116。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工会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十届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浙教工办[2017]12号)

2.浙江财经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决赛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浙江财经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评分标准

4.浙江财经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决赛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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