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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制度改革中的宪法学问题系列学术讲座及研讨会邀请函

时间:2017-01-21 点击:

监察制度改革中的宪法学问题系列学术讲座及研讨会邀请函        

尊敬的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201612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重构国家监察体制是要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涉及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结构的调整等重要事项。为此,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决定举办“监察制度改革中的宪法学问题”学术研讨会,围绕监察制度重构中的宪法学问题进行学术研讨,以便能够使监察制度改革试点和将来监察机构的建立真正体现出“依宪治国”的精神。诚邀您与会发表鸿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与研讨形式    

1会议主题:监察制度改革的试点及其相关问题  

2研讨形式:集体主题讲座研讨形式,共4场,每场讲座专家4—5,每场讲座点评2小时。  

二、参会人员    

全国宪法学界著名专家、浙江省监察委员会、浙江省政法委、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  

三、会议时间    

2017421——423  

1421(星期五),报到  

2422(星期六),研讨会  

3423(星期日),枫桥经验考察、离会  

    四、会议地点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邮政编码:310018  

五、会议费用    

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住宿费和餐费亦由承办方承担,其他费用自理。考虑到各单位的报销规定,亦可自理住宿费。  

六、参会论文    

参会人员需要提交与主题相关的论文,截至时间为201748日。请将论文电子版发至会议邮箱:zufefxy@163.com  

七、联系人  

陈言序,办公室电话:0571—86754658,手机:137358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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