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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教职工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挂职锻炼的通知》

时间:2017-01-09 点击:

各部门、单位,全体教职工:

经研究,我校拟推荐一名同志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挂职锻炼1年,具体工作岗位是欧洲事务部工作人员。推荐人员和挂职时间要求如下:

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2.思维敏捷,工作有条理,适应能力强;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英语专业毕业或在国外有过1年以上学习、工作(或访学)经历,外语水平较好;

4.青年教职工,家庭负担轻者,优先考虑。

挂职时间: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浙财院〔2011〕42号)有关规定,请有意向的教职工于2017年 1 月11 日 11:00前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外派人员应聘审批表》(附个人简历和近年来工作表现介绍),经所在部门同意后,交人事处(行政楼304室)。

联系人:陆思思,联系电话:87557384。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浙财院〔2011〕42号)

2.浙江财经大学外派人员应聘审批表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

  • 附件【f2spb.doc】已下载
  • 附件【f120114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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