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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上报2017年度因公赴台交流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7-01-04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申报2017年度因公赴台交流计划的要求,请于1月10日(星期二)前填写附件《因公赴台交流计划申报表》,汇总后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上报校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校港澳台工作办公室,联系人:乐斌,电话:87557187。

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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