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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6年10月各岗位工作计划表

时间:2016-09-29 点击:

岗位

内容

行政办公室工作

学科建设与科研

研究生工作

教学工作

资料室、实验室工作

行政助理

学生工作

1

做好学院各项接待工作

日常学术讲座

日常研究生教学管理

日常调课(共调课9次)

2017年学院报刊、杂志订阅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

加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管理(整月)

2

做好学院各项财务报销工作

日常科研新闻

做好2014级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日常教室借用(10次)

实验室环境卫生维护

学业奖学金评定、荣誉称号评定

召开分团委、学生会部长级以上例会(每周周日)

3

日常收发文管理

开展办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事项(2016年下半年)

开展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

日常成绩查询打印

非诉实验班班级设备维护及耗材配备

肯莱特德育奖学金评定

勤工助学学生安排及统计勤工俭学工作时数,制作勤工俭学报酬表

4

做好学院五必访工作

开展申报2016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工作


日常学生证补办

学院公共资产管理维护

研究生困难补助评定工作

召开各班班长团支书会议(每周)

5

做好10月份教职工考勤工作

开展第八届“全国财经高校法学教育论坛”前期准备工作


各种等级考试报名以及相关咨询

新学期法学院办公用纸领取。

组织学生参加研究生歌手大赛、摄影大赛、篮球联赛、主题演讲、研究生文献综述大赛、英语竞赛、趣味运动会

整月寝室走访、关注学生动态

6

完成9月各岗位工作总结和10月工作计划发布(10.15)



日常转发教务通知到网站以及学生联络人

510上课教师校园卡开通门卡功能。

承办研究生创新论坛

日常考勤(整月)

7

做好《关于2011年高层次引进人才约定目标任务期满考核》的工作(10.15)



日常组织教师参加教务处活动,如“教学研讨沙龙”活动

资料室每天卫生工作,保持整洁、舒适的学习环境

卓越之星评选

校友通讯录收集整理(整月)

8

筹备党代会前期准备工作



三种暑期调查报告收集以及成绩录入

做好图书资料的验收、分类、编目、上架、归档

组织、排练博文节文艺晚会节目

批阅百本书(整月)

9

筹备教代会前期准备工作



本学期工作量核对及课时费下沙补贴的发放

资料室图书、报刊和资料的借阅(每天)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日常考勤(整月)

10




双专业学生注册毕业环节确认

日常报刊杂志整理及信件的收发(每天)

毕业生会议、就业动员会议

日常电梯美化(整月)

11




毕业生电子照片环节的确认

资料室复印机的使用与维护(全月)

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就业信息的收集与发送

例行卫生检查与结果发布(整月)

12




免修确认

资料室过刊整理、码放(每天)

三助津贴发放

WZ学生每月关注、每月月报

13




本学期教学满意度的评价

图书入库(整月)

研究生思想动态研判登记

新生心理普查(10.30前)

14




上学期监考费的发放

实验室安全检查(每周)

统计上报订阅共产党微信的研究生

新生二级心理问题排查(整月)

15




新学期多余教材清点退还)

做好资产申请、入库及管理工作(整月)

支部会议-发展入党积极分子

10月心理危机预警库更新

16




上学期期末成绩、三份调查报告的成绩打印交至教务处

做好案例分析室设备保管、维护及卫生工作

研究生请假事宜

众合合作协议续签

17




10月份奖励性绩效发放)

实验室安全检查(每周)

研究生寝室管理、卫生检查

校友工作(整月)

18




上学期论文答辩记录员酬金发放

做好资产申请、入库及管理工作(整月)

教师经费卡制作与发放

党员固定活动日(每双周二)

19




完成16级本科教学信息员选拔

做好案例分析室设备保管、维护及卫生工作

办公室日常用品的领取、发放

第三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演讲比赛的选拔和集训(整月)

20




16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材料检查

做好模拟法庭设备及各类物品的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

饮用水管理

法制宣传月活动(整月)

21




16届毕业生优秀论文推荐

资料室服务工作(整月)

会议接待

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整月)

22




2016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持人大赛(10.14))

23




日常网络管理



十佳歌手大赛(10.28))

24







2017届毕业生就业信息发布








2016级学生班级委员竞选(10.14前)








新生档案整理及上交(10.15)








奖学金评定(10.21)








贫困生调整等级认定(10.31前)








助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10.31前)








优秀团员、团干等荣誉称号评定(10.31前)








康恩贝奖学金评定(10.31前)








2016级新生城镇医保保险补办(10.31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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